一、安 排
(一)时间:
2011年4月14日-15日(星期四、五):高三年级参加武汉市四月调考
2011年4月18日-19日(星期一、二):高一年级参加湖北省部分学校联考
2011年4月19日-20日(星期二、三):初一、二期中考试
2011年4月20日-21日(星期三、四):高二年级参加湖北省部分学校联考
2010年4月21日-22日(星期四、五):初三年级参加武汉市四月调考
(二)考试科目及监考:(详见监考安排表)
(三)阅卷:
初一与初二年级交换;初三年级参加校外统一阅卷。
高一与高二年级交换:高三年级参加校外统一阅卷。
二、要 求
1.教务处、各年级、各班要规范组织各项考务工作。
(1)教务处要具体做好监考安排的编制,试卷的命制、印刷、接送及考场的安排、协调工作。
(2)各年级要在考前集中召开教师会,强调监考、阅卷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3)各班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4)考场前面黑板书写“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审题答卷”12个大字。
2.全体教职工要切实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对于创建优良教风、学风、校风的重要意义,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好监考和巡视职责。
①监考和巡视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提前10分钟进考室,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开考铃响之前考生不准答题;
②考试结束30分钟以前禁止考生出考场。
③监考期间,无特殊情况, 监考教师应坚守岗位,请勿长时间离开考室;
④考试期间,学科巡视教师应至少巡视3次,确保及时解决各种临时性问题。
3.考试期间学生到校时间规定如下:
①非考试年级:同平时 ②考试年级:按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校。
4.高中各年级考试期间,非住校生不上晚自习,住校生由年级组织集中上晚自习(18:30-21:00)。考试结束第二天起早晚自习恢复正常。
5.阅卷采取“集中流水”方式进行,不要将试卷带回家批改。各备课组要认真组织好阅卷工作,备课组长对阅卷质量负责。正式阅卷之前一定要组织好标准讨论和试评工作,尤其是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与参考解答不同的解答要认真对待,切忌草率评分。阅卷完毕要认真组织好复查,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各科最迟应在整个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完成阅卷工作。
6.教务处、各年级要严格按要求做好成绩统计工作。各年级应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考试成绩传教务处,教务处应及时将成绩统计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7.各年级、各班、各备课组应通过各种形式对期中考试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合理安排下阶段各项工作。学校将在合适的时间召开期中质量分析。
教 务 处
2010年4月11日
[2011-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