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自省、市、区部署“课内比教学”活动以来,我区中小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全体教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课内比教学”活动之中,掀起了一股教学的热潮。为了收集广大教师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的先进事迹,总结典型经验,推广阶段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我区中小学举行“我与‘课内比教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我区中小学全体教师。
二、征文内容:
教师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的亲历、亲闻、点滴感受、收获与启发,如实践日记、体会文章、现场观感、教学反思、记实散文等等。
三、征文要求:
1
.征文内容必须是教师本人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亲身经历的真实记录和个性反思,叙事要真实生动,抒情要真情实感,严禁抄袭或从网上下载;
2
.征文文体不限,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3
.投稿采用电子文稿
WORD
格式,标题四号黑体,单位及作者姓名小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文稿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不署单位名和作者名。
4.
各学校参评征文数量名额分配为:高中学校各校不少于
3
篇,不超过
5
篇;各初中学校选送征文不少于
4
篇,不超过
6
篇;一至九小、附小选送征文不少于
5
篇,不超过
8
篇;其他小学不少于
3
篇,不超过
5
篇。各学校应在校内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评。
5.
征文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12
年
3
月
10
结束,各单位必须在
3
月
10
日
下午
5
点钟前集体将纸质稿送交教研室,同时将电子稿发往
421639231@qq.com
邮箱,并注明“
XX
学校课内比教学征文”。
四、评选奖励:
教研室将聘请相关专家对送交征文进行评比,评选出先进集体组织奖及区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教研室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