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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期教师阅读--校园心理危机及其干预(7)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0:00

(接第八十七期)

(2)专家指导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系统中的专家指导组是在学校危机事件发生时由上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派往危机事件发生现场的、负责指导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专家工作组。它的主要责任是:

为在危机事件现场从事心理危机干预的指挥领导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医务人员等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技术指导并进行监督;在必要时,直接进行现场引导性干预。

对校园心理危机干预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矫正措施。

收集和整理与危机事件当事人或人群相关的心理健康资料、与心理危机干预操作过程相关的资料,以留在危机事件结束后进行整理和研究。

对危机事件发生后的维护性心理危机干预提供方案或建议。

为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提供与危机事件相关的心理危机干预专项研究报告。

(3)专业工作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系统专业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危机事件发生现场对当事人或人群开展直接的心理危机干预、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导。专业工作组成员主要由本校的或本地区(或本学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兼职)教师、已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组成。在他们的下面还应该建立若干个临时性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为危机事件现场内的和危机事件现场外的人或人群(学生、教师、家长)提供适当的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导。这些临时性工作小组的成员可以由接受过专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学校德育工作者、班主任或骨干教师、团队学生会干部、学生中的心理互助员等组成。

3、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是指在重大危机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以及对与当事人或人群相关的人或人群提供补救性的、维护性的心理危机干预。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维护系统的主要任务是:

(1)由于种种原因,在重大危机事件发生时,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无法到达现场,因而事后采取补救性的心理干预。如学生服毒自杀未遂,当事人被抢救回来后所必须进行的心理危机干预。

(2)重大危机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所实施的跟踪性的、维护性的心理干预。

(3)重大危机事件发生后,对与当事人相关的人或人群所进行的维护性的心理干预。如某学生自杀后,或类似“马加爵事件”发生后,对与当事人有密切交往的同桌、室友、同学、朋友等人群的维护性心理干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领导指挥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维护系统领导指挥组的建立应按照危机事件发生的影响区域来确定。如果危机事件是在一所学校范围内发生的,则以学校负责人为主;如果是学区范围内的危机事件,则应以学区负责人和相关学校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指挥组还应有上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人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参加。

(2)专业工作组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维护系统的专业工作组人员与应急系统专业工作组人员在构成方式上基本相同,其任务也基本相同。在进行维护性心理干预时,专业工作组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科学地区分和鉴别出已有比较严重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人员,要及时向上一级心理健康专业工作者求助,或者及时转介到当地心理卫生医疗部门。

(3)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系列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课、心理辅导讲座、心理健康教育展览等都是进行维护性心理干预的重要手段,尤其在牵涉到的相关人群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校园心理危机维护性干预更应以这些活动为主。领导指挥组要根据危机事件的性质和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系列,通过这些活动帮助不同的人群认识危机事件的性质,了解危机事件对自己心理的影响,宣泄或转移内心的心理压力,掌握自我心理状态调节的技术。

(八)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还应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1、培训制度。学校要对心理咨询的老师、班主任、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学生骨干等有关人员实行定期培训。

2、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随时了解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应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学生的心理状况,定期上报班上学生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所在院系汇报。对学生中存在的严重的心理危机、发生的心理危机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学生工作领导及时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汇报。

3、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的,要与其家长或家属签订相关协议;因精神问题治愈而申请复学的,要出示相关专业医院的诊断证明并与其家长签订相关协议。

4、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政教处心理辅导室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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